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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保荐代表人考试试题(1)

日期: 2020-02-13 15:30:30 作者: 冯兴国

107、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有:(不定项选择)

A.收到的出口退税款

B.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薪酬

C.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款项

D.出租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E.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取得的收入

参考答案:A、D

解析: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第二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准则提及现金时,除非同时提及现金等价物,均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第三条 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

第五条 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但是,下列各项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一)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

(二)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三)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包括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活期存款的吸收与支付、同业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资金、以及证券的买入与卖出等。

第六条 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特殊项目,应当根据其性质,分别归并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类别中单独列报。

第七条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第三章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第八条 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第九条 有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之一取得:

(一)企业的会计记录。

(二)根据下列项目对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其他项目进行调整:

1. 当期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2.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其他非现金项目;

3. 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非现金项目。

第十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二)收到的税费返还;

(三)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五)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六)支付的各项税费;

(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十一条 金融企业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和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项目的类别。

第四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第十二条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第十三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三)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四)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五)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七)投资支付的现金;

(八)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五章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第十四条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第十五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三)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五)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六)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内容

①当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

②当期收到以前期间的应收账款

③当期收到以前期间的应收票据

④当期预收的账款

⑤当期收到以前期间核销的坏账

6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退回支付的现金

前五项为加项,最后一项为减项。

注意:

第一、本项目包括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二、销售材料、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

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典型例子:

一、罚款收入;

二、经营租出固定资产收到的租金;

三、流动资产损失当中由个人或其他赔偿的部分;

四、除税费返还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

五、接受捐赠的现金。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内容

①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②当期支付前期的应付账款

③当期支付前期的应付票据

④当期预付的账款

⑤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退回所收到的现金

前四项为加项,最后一项为减项。

注意:这里包含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内容

包括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工资、奖金、津贴、五险一金、辞退福利等。

注意:

一、该项目不包括在建工程人员的薪酬

在建工程人员薪酬放在投资活动流出量的第一个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中。

二、该项目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薪酬

离退休人员的薪酬放在经营活动流出量的最后一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6.支付的各项税费

(1)内容

一、当期支付当期的税费;

二、当期支付以前期间的税费;

三、当期预交的税费;

注意:

一、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的税金

比如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耕地占用税,那么相应支付的税金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二、不包括各种税费的返还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内容

第一、各种罚款支出;

第二、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销售费用;

第三、离退休人员工资;

第四、捐赠支出。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这里指对外投资。如果是股权投资则该项目反映的是实际收到的金额,如果是债权投资,这里只反映收回债权投资的本金,不反映利息。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因各种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利润和利息等。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减去处置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包括固定资产等因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款等。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以及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自身所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数额。

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收到的属于购买时买价中所包含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的利息等。

6.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包括:

一、买价、相关税费;

二、在建工程人员的薪酬。

不包括:

一、支付的资本化的利息;

二、支付融资租赁的租金;

三、分期付款方式下购买固定资产各期支付的现金。

7.投资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进行各种投资(除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买价和佣金手续费等。

注意:

一、不包括购买现金等价物;

二、不包括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的现金净额

反映企业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减去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9.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买价中所包含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等。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通常情况下发行股票时手续费已经从发行收入中扣除了,收到的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则在该项目中直接以净额列示;如果手续费是单独支付的,那么此时的手续费就应该放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本期实际借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但本期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不能从本项目中扣除。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的本金。该项目不包括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和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支付的筹资费用、支付的融资租赁费、分期付款购建固定资产各期支付的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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